7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其中提出评价要素包括体制建设、机制与运行、操作与服务、教育宣传、纠纷化解5项基本要素和监督检查1项调减要素,5项基本要素总权重为100%,根据最终总体得分,消保监管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一级;75分(含)至90分为二级,60分(含)至75分为3级,60分以下为4级。
其中,对评价结果为3级的机构,视情形依法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监管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内部问责等方式要求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和执行,必要时公开披露其不当行为。对评价结果为4级且整改措施不力的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在开办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等方面采取相关监管措施。